繼以前的研究(例如,布萊克等人,2006年a,b;Braga-Alves 和 Shastri,2011 年,以及 Cheung 等人,2011 年,我們控制影響公司業績的變數,如債務與資產比率(槓桿)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使用分子中的凈債務,即總債務減去現金和可上市證券。我們還使用按總資產 (FCF)、 資本支出 (CAPEX) 縮放的資本支出、銷售增長率 (SGR)、交易股票從已發行或股票總成交量 (TO) 中交易股票百分比的自然對數百分比以及股票市值 (MTBA)(MTBA)進行擴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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