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口譯。<br>除非在另有明確規定的範圍內,除非有供應協定(如果有),如果有任何<br>採購合約條款之間的差異、不一致或含糊不清,優先權應為<br>首先,給任何變更令;第二,對供應協定(如果有的話);第三,對採購訂單;<br>第四,任何特殊條款及條件;第五,任何例外;第六,對這些一般條款和<br>條件;第七,任何其他協定和檔。除非在更改中另有說明<br>訂單、供應協定(如果有)、採購訂單、任何例外情況、任何特殊條款及條件或<br>任何其他協定和檔,任何術語,具有在這些一般條款和<br>條件在購買協定的所有部分均具有此含義。
正在翻譯中..